退单,是指发卡行在POS商户、收单机构提供相关的调单资料后,对原始POS机刷卡交易仍有疑问,故向POS商户、收单机构提出拒绝支付交易款项。而再请款,即是POS商户收到发卡行的拒付通知后,因确定POS交易真实有效,可向发卡行提供有效交易凭证,提出再请款的要求。
哪些情况可以再请款?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三种情况:
A、被调单、退单之前,消费者POS机刷卡购买的物品已退货或已退款;
B、发卡行裁定第一次签购单不清晰,无法辨认的情况下,POS商户能重新提供清晰有效的签购单,或其他支付证明;
C、发卡行裁定第一次提供的材料不足或有虚假的可能性,POS商户能补充提供其他辅助材料,证实POS交易真实有效。
怎样再请款?
若被退单POS商户满足再请款条件,一般可在5-7个自然日内向收单机构、发卡机构再请款。其具体流程如下:首先,向收单机构提出再请款的需求。然后,向发卡机构提交相应的凭证文件。在规定的时限内,POS商户应尽可能地提供一切可以证实POS机交易真实有效的凭证或文件(如退货协议、转账凭证等),以增加再请款成功的几率。其中,具有持卡人本人签字的POS签购单最具有效性;若已超过了收单机构时限,仍在发卡行规定的最长时限内,除上述有效的交易凭证外,必须提供持卡人的手写签字消费协议,持卡人的身份证正、反面,消费银行卡三样资料的复印件。
备注:若POS商户提供资料的时间超过银行规定的最长时限,POS商户将丧失相应请款权利,并承担可能产生的经济责任。POS商户再请款金额必须小于或等于退单金额。
资金的退回。满足发卡机构的审核要求或调单时限期满后,未被发卡机构再次拒付的交易,经收单机构确认,被调单资金将被退回。
不知大家有没有发现文中出现频繁的“签购单”,签购单其实就是我们在日常通过POS机刷卡消费后,特约商户要求我们签字确认的POS签购单,是持卡人确认此笔消费的凭证。在日常刷卡消费后,签购单都是一式两份,持卡人保留一份,商户回收保留一份。无论是持卡人还是商户都应妥善保管签购单。